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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和抗议者

新西兰大奶牛
2018-05-23
> 游戏和抗议者

少爷突然对我说,写一篇关于游戏的文章吧。我有些惊愕,游戏不是拿来玩儿的吗?能有什么好写的?歌颂打掉的大妖怪,悼念被敲碎的心爱键盘?

我们这些游戏最平庸且忠实的抗议者啊。

我和游戏间几乎毫无瓜葛。虽然我会玩游戏,玩过游戏——谁还没消过几个连成一排的企鹅头呢。可一说起游戏,就总有些复杂矛盾的感想会随之而来。先是觉得和它有关的奇怪而缺乏解释的事很多,比如为什么人在娱乐的时候还得思考,为什么有人要把游戏这样的娱乐设计得比人生本身还要苦难,为什么大人就是不喜欢孩子打游戏……接下来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伪哲学思考,例如思考游戏的意义是什么,那些坐在电脑前不吃不喝把比对活着更强烈的欲望献给那些虚拟架构的人是为了什么,那些用无数的声学美学文学打造出一堆暂不被社会承认为艺术的代码的人又是为了什么……当然,这些吃饱了饭后晕乎乎的随意提问,是不会得出什么答案或者见解的。认为它们没有答案,就与其将他们搁置,敬而远之。可同时为了不丢掉自己愚蠢的面子,自然要为自己的疏远找个借口, 并为游戏扣上一顶另其他人见了也相继敬而远之的大高帽——不玩游戏的人,要么会表现自己对游戏的唾弃,要么会刻意彰显自己的高贵。不同流合污,是非游戏人为了面子最好的阴谋了吧。

可我依然不喜欢游戏。虽然我在鄙夷游戏中看到了更值得被鄙夷的人性阴影,我依旧不喜欢游戏。

万物真的都会有自己的天敌吗?说不好。但我知道,游戏有。

尽管明知道万物都圆有缺,有明有暗,但我和很多人一样,就是揪住游戏那些令人焦躁不安的小辫子不放。比如焦虑地盯着游戏带来的浸入式的体验,那令无数人奋不顾身栽进去的一洼黏乎乎的沼泽,看着他们被吞噬,无法自拔,在像垂死挣扎般冷静地疯掉——至于他们是否真的需要救赎那样堕落了,我管不着。反正我看见的他们是掉进泥潭里了,浑身脏兮兮的,都分不清鼻子和眼睛。你看啊,那些找大妖怪打的人,就算打败了他们,逃出了迷宫,可无非就又会回到新的起点,乖乖地等在另一个迷宫门口,等待着新的大妖怪追。你看啊,这些人以为这就是抗争,这就是生存。你看啊,他们多么执迷不悟又自视清高。你来评评理,游戏中有真正的生存吗?没有对吧,因为有无限上升式循环的大妖怪。游戏中有真正的胜利吗?也没有对吧,因为大妖怪去了,还会回来;你死了,也会回来。你和大怪物,无非就是冤家路窄,非要拼个你死我活,背后还都有无限生命的上帝之手帮你们一次又一次复活并重新邂逅彼此,像两只跑圈的胖老鼠——还真是没有什么能逃出无聊的轮回啊,游戏也是,拥有了一个更加虚拟的轮回,也多了一群长着獠牙的情人和无尽相爱相杀的浪漫故事——痛苦地爱着,可谁也不愿放弃彼此的那种。

真觉得游戏是智慧的人类认知和审美进化后产生的一种新叙述方式,有时又觉得游戏只是愚蠢的人类想兜圈子消磨无聊漫长人生的发明,或者狡猾的商业文明的傀儡。

想象着玩游戏人的痛苦,那终日与虚拟和现实间永远无法逾越的屏障对视——无论过多的融合或模糊界限的尝试,都会不断加深对边界的勾勒。想到我小时候最爱的华纳公司出品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单机游戏,虽然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比电影更多的震撼。当我自己变成了那个挥舞魔杖的小巫师,天天等待着学习新的魔法,打晕更多的皮皮鬼,收集不同口味的比比怪味豆,我总是会痛苦地想着,我明明已经是他了,可我为什么又不是他?每天在两个自我中间徘徊,一个舞着魔杖期待探索更多藏在霍格沃茨不同角落里的妖怪的我,一个终日只能上学放学吃饭写作业的我。每当想着,哈利能在骑着扫帚在整个霍格沃茨到处乱飞,却又被困在那个方形笨重的电脑里;而我被困在外面这个没有魔法没有巫师卡的世界里,却能控制着哈利去上草药学课而不是继续在魁地奇球场抓金色飞贼。分不清究竟是能作为第一人称的哈利带给了我快乐,还是沉迷于瞎挥着手中的那根筷子以为能打翻桌子上的啤酒瓶使我快乐。

由此可见,我对游戏的抵触甚至偏见,可不比人类对种族的歧视温和多少——这是一种至游戏中不少我欣赏的事物和喜欢的记忆于不顾的奋不顾身。

回想我最初对游戏这个概念的构造,是在父母和老师的共同帮助下完成的。游戏对于那时的我,是虚拟鸦片,好孩子世界的禁区,温馨家庭的心腹大患。游戏是黑,我是白,白小孩必须与一切黑的事物划清界限。那些因为沉迷游戏不好好学习的“坏孩子”, 那些终日不回家逃课进网吧的“坏孩子”,那些满口肤浅的叛逆没有多看过一本书的“坏孩子”,是我们孩子群中的污点,是值得被肃清的,是社会的悲哀。这些愤世嫉俗的声音不知道支配了我多少年。它们的震耳欲聋,让我在遇见我喜爱的游戏,津津有味玩上几天时都觉得心惊胆战,仿佛受到了正义世界的拷问,被正义的眼睛死死盯着……

现在想想都觉得很愚蠢。仿佛宗教里,受着上帝的爱害怕被上帝惩罚,走错一步都会失去上帝的爱。

上帝哪里有那么小肚鸡肠啊。耿耿于怀,作茧自缚的,无非是人类罢了。随着不断长大,一个游戏忠实的抗议者,最终抛弃了那种非黑即白的单纯,适应了人性的复杂,理解了由游戏带来的一些副作用并不就是游戏的副作用,有关游戏的舆论也无非是人人口中的一点唾沫星。游戏作为一种新兴文化,因为太多缺乏科学解释的虚拟领域而变得野蛮不可控,但正是由于这些无法解释的因素让游戏成为打破古典乐的第一个电子音符——所有有关现世和未来的表达都是已完成的,是一个完成式;而游戏似乎提供了嫁接进行时入完成时的机会:那些因为时间碾压而定型的僵化,对于过去,不再只是静态缅怀,而是动态重演。就像死亡,游戏把它解释成一个过程,而不只是一个结果。游戏活化了人类的表达,哪怕是虚拟,是现实的乌托邦——可终究,游戏将何为现实这个哲学问题,这个宗教问题,演变成了一个艺术问题,也许在未来,也会演变成为一个“游戏问题”。

游戏不可以被看作成一个社会问题,一个人的问题。人类的问题,终究是人类自取其咎。游戏,只不过是一个中间物。甚至可以说,游戏,像引诱亚当夏娃的苹果,暴露人的欲望,暴露人性,却又同时带来一种人类尚不可揣度和琢磨的觉醒。

正是带有这种粗暴的暴露性和引诱性,游戏一直都不是我眼中的绅士文化,而是带有反抗和丰富颓废情怀的次文化。像一个西部世界,无论是现实,虚拟,人类,非人类,都统统构成了一场游戏,并指向了一个结局,觉醒,反抗和毁灭。游戏尚且生长在一片没有主流价值、地位和发声权的文化殖民地上。它的生命力却如藤曼,如瘟疫,可蔓延,可肆虐。它是一个只为过程不为目的的存在。我视游戏为自由新鲜的叛逆文化,敢于存在传统艺术秩序白墙上涂鸦的艺术;视爱游戏的人为颓废的嬉皮士,或愤世嫉俗的流浪者。到现在游戏也只是一种公认的娱乐形式,一种不确定的艺术。因为握着主导文化话筒的那只手同时也为它书写了标签。主导文化本身就有着一种想与次文化撇清关系的迫不及待,如那西装革履绅士对衣冠不整的醉汉的嗤之以鼻,那名正言顺的嘲笑,那顶着正直光环的自恃清高。

绅士又何尝有机会像游戏般纵情高歌过。游戏,又何尝会只屈服于作为一种被打压的次元文化。更大的游戏,已经是一种至死娱乐的信仰,是一种为不羁而活的生存方式,可以是一种乐观主义,一种人意识里一个概念物化后的形态,一个人人携带的却不被认可的身份,一种人类夸张想象力和现实博弈与妥协的产物。它甚至可能是我们的命运——如果“我们”真的只是个相对的“游戏”角色,活在上帝之手操控的虚拟“人生”里……绅士们可能对“游戏人生”对人生的轻视和戏谑不以为然,却不知不觉迷失在自己人生设定的角色里。是否可以说,现在所有的游戏,人们有意识设计也好,无意识把玩也罢,都是为了帮助人们在遥远的某一天突然醒来,意识到源远流长的人类文明,都只不过是一场游戏的设定而已?

游戏人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也是疯狂的狂热疯子,无时不在手里攥着一本圣经。毕竟他们所面对的,也是一群徘徊在理智边缘的游戏疯狂抗议者——可惜他们俩还是相依为命的,失掉任何一方,另一方也许会沦为真正的“疯狂”。对于游戏者来说,我们的存在,也是一种塞翁失马吧。游戏的反抗者,也不是一种非爱即憎的存在,围绕游戏本身的多有存在都是具有无端的复杂性。因此作为塞翁的马,我们的存在,在不远的未来,又何尝不是一种为游戏的正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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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西兰大奶牛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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